建立亲清检企关系 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开放日与民营企业家共话营商环境

22.08.2019  09:23

    参观“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工作展板、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智慧检务运营中心、听取“四大检察”开展情况……8月21日下午,10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应邀走进黑龙江省检察院,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的工作流程,交流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专门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的一项重要服务活动,目的就是让企业家通过与检察机关的零距离接触,全方位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多方面提出自身法律需求,多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为检察机关进一步找准服务路径、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举措提出真知灼见,汇聚各方智慧让检察机关的服务更充分、更有力。
  在活动中,应邀而来的企业家代表先后参观了省检察院各项检察服务设施,观看了反映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专题片,听取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参观“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工作展板

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参观案件管理大厅

参观智慧检务运营中心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建好服务机制,用好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放手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为龙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方案。    在服务民营经济制度建设上 ,先后出台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工作守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全面振兴发展的18条意见和8条禁令、服务民营经济10条措施,与省工商联共同打造“平台建在工商联、联络放在各商会、服务面向各企业”的服务非公经济新模式,通过建立派驻省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开展常态服务,共建普法平台,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在联系民营企业机制上 ,省检察院制定实施《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落实责任清单,全省三级院领导均与民营企业建立常态联系,与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驻黑龙江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全覆盖,服务方式实现多元化,服务效果不断增强。
  在精准提供检察产品上 ,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大调研,找准服务需求,落细服务措施。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召开企业座谈会191次,进企调研416次,送法到企312次,解决企业难题176个,清理涉企积案89件,解决涉企矛盾纠纷31个,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6个,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案件59件,查处破坏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案件5件,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服务效果。
  在发挥办案服务职能上 ,省检察院专人专班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重大刑事案件,最大限度保证企业正常经营运转,维护上市公司商誉和投资者利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尽最大努力依法为民营企业挽回财产损失。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做到每案必审,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依法及时变更,保证企业正常运行。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净化政治生态、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和侵权知识产权专项活动“双打”专项活动,上半年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53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7人,依法办理产权纠纷抗诉案件87件,对涉民营企业民事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52件。   “检察开放日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企发展上默默地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检察机关为服务民营企业的发展开了个好头,给我们民企发展增添了信心。”在听取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情况介绍后, 省人大代表、哈尔滨兰格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志圣 一边点赞检察机关的做法,一边代表企业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检察机关与我们多建立共建关系,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司法服务。”   “省检察院出台的服务措施,为民营企业保了驾护了航,有力地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了营商环境,服务成效明显。” 省人大代表、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吴永久 在座谈中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扩大调研企业需求的覆盖面;二是着眼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地多开展一些涉及企业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加大工商联与检察机关间的合作机制建设,多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增强企业防范风险意识,堵塞风险漏洞。    “检察机关应加大自身职能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
  “搭建联络平台,贴近企业服务。”
  “多开展线上交流,通过宣传告诉企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参加开放日的其他企业家代表也都纷纷从自身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对企业经营中遇到难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对于代表、委员、民营企业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服务问题和困难,我们会一项项进行梳理,一件件研究落实,希望民营企业家多给予检察机关支持和帮助,共同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座谈中边听边记边回应着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检察机关将始终运用好法治这个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好“在办案中服务、在服务中办案”的检察办案服务功能,通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改革创新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做优刑事检察中提升服务品质,在做强民事检察中提升服务效果,在做实行政检察中优化服务环境,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中厚植服务内涵,实现检察工作和服务发展双促进、共提升。   “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事关就业保障、经济增长、社会稳定,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尤显突出和重要。”高继明检察长在座谈时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履行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
   一是持续完善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好与省工商联、各市(地)工商联的服务平台和工作模式的作用,落实好各级院领导与民营企业包点服务制度,做细做实,真正发挥作用,体现服务效果。要多途径加强调研,真正把企业的需求摸清楚,找准企业的法治需求、司法需求,让我们的检察产品更优更好,服务措施更精更准。
   二是持续发挥好办案服务职能 。进一步强化在办案中服务、在服务中办案,让民营企业真正感受到检察温度。要坚持审慎稳妥办案,涉民营企业案件都要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重大复杂的要提请检委会审议,与有关方面争议较大的要向上级院请示。要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营经济纠纷案件,对涉民营企业家羁押案件坚持每案必审,坚决纠正超期羁押或久押不决。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顺应新形势新任务,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通过检察职能的充分履行把检察为民的实事做细做好。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惩治侵害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犯罪,通过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对企业周边治安乱点的整治,为民营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要坚持打击、保护、监督相结合,充分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及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认真对待和处理民营企业的举报、控告和申诉,不折不扣抓实抓细对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在实现“三个效果”、满足人民需求上做到每一个信访事项都有回复、有服务,真正兑现“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庄严承诺。
  中国人民解放军哈尔滨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赵晓成作为检察机关代表应邀参加活动。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主持座谈会,在哈的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