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扛起重任担起职责提供更优森林生态检察产品
黑龙江省检察院林区检察机构改革后,林区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用初心和使命凝聚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林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不忘初心,就要守住本、抓住根。共产党人的初心,是对党光荣历史的铭心记忆,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自觉践行,是对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等优良传统的传承发扬。落实到林区检察事业,必须始终坚守保障森林生态安全的初心和使命,始终传承多年来办理涉林案件积累的司法经验、司法效果和检察智慧,始终让新时代林区检察机关维护森林生态司法职能作用发挥得更充分、更有力、更集中。要学牢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把总纲领、总遵循转化为森林生态检察的时代航标、高远站位。要持续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的新时代龙江检察工作思路,紧密结合黑龙江、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东北亚陆地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紧密结合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两大粮仓”的生态保障,对森林生态检察的职能发挥进行再思考、再调研、再梳理,以更加自信坚定的步履找准森林生态检察的方向定位、实践路径和全新方案。
牢记使命,就要扛起重任、担起职责。林区检察机关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始终牢记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自觉养成开阔的眼界、全局的视野、延伸的思维,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中央要求、国家大势、地方形势、检察趋势中谋划布局,深入研究把握需求侧,从供给侧方面融汇各方机制提升供给能力和服务质效,提供更优更实的森林生态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履行好维护政治安全、确保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检察职责。
凝聚初心和使命,就要求创新、抓落实。当前,林区检察机关紧紧依托森林资源核心数据,深化“专业化法律监督服务+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在生态保护上持续创新创优,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要创新捕诉一体机制,推进重大疑难案件全程亲历办案模式,强化人案匹配的相适性,强化介入侦查的同步性,强化层级研判的主导性,强化典型案例的引领性,巩固刑事检察工作。完善民事检察精准办案机制,在生效裁判监督上求效求责,在精准定位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上准确发力,在深化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的结合防范和制裁诉讼违法行为上提升质效。全方位落实《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全覆盖宣传森林生态公益保护职能,建立生态保护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创新补植复绿系统性公益司法保护机制,建立专家论证咨询委员会,深入研究具有重要保护作用、重大司法价值的问题领域和典型案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森林生态保护进程。
新时代确立新目标,新思想引领新航程。林区检察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装、再出发,筑牢森林生态保护的司法防线,增强新时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作者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