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树立新理念探索新作为

03.06.2019  14:41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成军

  在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叠加进行的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正处于深耕主责主业期和改革深度拓展期。为深入贯彻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落实“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部署,基层民事检察工作必须以理念变革为引领,努力在新起点上开创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让民事检察的“存在感”不断提升,让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越来越强。

  树立新理念落实新要求。第一,要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理念。检察机关内部要强化统筹布局、通篇谋划,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关口,调整充实专业力量,配齐配强民事检察干警,吸纳民商事法律高层次、专家型人才,构建一支专业化民事检察队伍。

  第二,要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新时期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需要形成合力,实现共赢式监督,履行职责不要有畏难情绪、不敢监督,要从法律监督的目的和价值判断出发,向被监督者阐明理由,实际是要通过法律监督,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不要居高临下、越位监督,要学会换位思考,科学判断检察建议的可行性。建立以联席会议为核心的长效协调机制,全程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题联合调研,实现工作良性互动。

  第三,全面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基层民事检察要在集中精力办理高质量案件上下功夫,邀请各领域专家会商评议,必须全面掌握实际情况,指出问题要抓住重点,提出建议要细化可行,切实让被监督者明确整改方向,首选在本地区、特定领域或是一定时期内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实现办理一件,引导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第四,持续深化智慧监督理念。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督能力。另一方面,借助“外脑”突破办案难题、提高办案质效。组建包括学者、律师、法官和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领域精英在内的人才库,实现跳出检察看监督,综合运用各方知识处理疑难复杂问题。借助“外脑”以更加平实的语言以案释法,加强普法宣传,讲好检察故事,传播好检察声音。

  第五,认真贯彻统筹发展理念。基层民事检察要找准工作重点,采取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等多种手段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基层院的基础作用。遇到问题,及时上报沟通,充分利用检答网平台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构建上下级检察院密切配合、全面沟通的工作格局。

  实现新突破探索新作为。第一,主动服务发展,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围绕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办理银行不良资产、地方政府债务、企业破产、网络借贷等领域的民商事监督案件;对涉及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等问题的案件,依法从快办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大力保障民生,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支持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在春节前,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监管部门提出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

  第三,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提升公信力和权威性。首先,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工作做实,拓展监督途径,突出办理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其次,突出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对办理过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总结发案规律和监督经验,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高压态势。再次,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作为标志性工作做强,促进监督事项从审判程序性错误等轻微违法情形向审判人员执法不严、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深层次问题延伸,建立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最后,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对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