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龙沙】“1+4+X” 黑龙江这个检察院创新帮教模式观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们建议:将唐某送到技术学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观护学习,由检察官、监护人、观护员组成观护帮教小组完成;对战某某、邹某某适用家庭观护帮教,家长定期向检察机关反馈二人日常交友、学习动态、成长进步等情况……”日前,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案在进行充分社会调查基础上,作出撤案决定,并开启“1+4+X”观护帮教模式,促其“无污点”走向新生。
如何寻求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长效机制?如何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司法保护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落到实处?龙沙区检察院坚持司法打击和司法保护并举,同步操作、同向发力,创新施行“1+4+X”多元观护帮教模式,既为涉罪涉错未成年人搭建了“无痕”回归社会平台,又探索出了观护帮教的立体化、规范化、专业化之路。
“我院针对涉罪涉错未成年人心智、行为等特点,量身定制个性帮教方案,建立集技能培训、心理矫治、日常考察、就业保障于一体的‘学、矫、察、帮’体系,实现了由单一‘司法保护’到多元‘立体观护’模式的转变。”谈及“1+4+X”观护帮教模式,龙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双春介绍说,“1”是指由检察机关主导,牵头统筹协调各方力量;“4”是指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合力开展观护帮教工作;“X”是指心理咨询中心、志愿服务团体等其他社会力量成立观护帮教协作组织。
“能继续上学读书的,通过帮教拉一把,兴许能成为大学生;已步入社会的,通过观护扶一下,让他们学点手艺,就可能成为社会不抛弃、自己不放弃的自食其力的有用之人。”郝双春说,该院因人而异,因人施策,充分发挥“四个基地”平台作用,即发挥学校观护帮教基地的本领学习、社区观护帮教基地的思想引领、家庭观护帮教基地的情感回归、企业观护帮教基地的自信重拾等作用,教育引导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在重回课堂、实训实习中掌握一门“手艺”,增强一份社会责任,促进和谐交往,增添生活信心。那么如何保障“1+4+X”观护帮教模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这种观护帮教模式是个综合性的工作,检察机关不能唱‘独角戏’,必须借助社会力量‘大合唱’。”据郝双春介绍,由该院未检部门牵头,联手教师、社工、家长、企业代表等人员组成了一支具有“专业化”水准的观护帮教爱心队伍。通过发挥不同专业特长和知识,教育、引导涉罪涉错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在采访中,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程懿楠进一步介绍说,“检、校、社、家、企”之间搭建起的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爱心小屋”,通过法治教育、技能培训、社会公益、司法保护等观护帮教措施的落实,切实让涉罪涉错未成年人感受到了社会“大爱”;采取“双向聘任”团队合作共建办法,学校、社区观护帮教基地聘请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机关聘请老师、社工担任涉罪涉错未成年人的观护员和涉黑涉恶线索联络员,通过各自作用职能的发挥,帮助涉罪涉错未成年人隔离不良恶习沾染空间,营造良好法治教育环境,最大限度实现全方位司法保护;该院引入社会化服务,与齐齐哈尔市丽人心理咨询中心共建心理矫治团队,对涉罪涉错未成年人可能存在的自卑、焦虑、抑郁、厌学、叛逆等青少年成长问题,一人一策,通过专业的心理疏导、问题诊疗和综合评估,帮助其恢复心理平衡,排除心理障碍,重建生活信心。为保证“1+4+X”观护帮教模式规范化运行,该院还通过深入开展社会调查、签订观护帮教协议、落实“一案三表”等程序和环节,严把观护帮教对象法律政策关口,确保精准施策,无缝管理。在办理未成年人战某某、唐某某、邹某某抢劫案时,办案人在阅卷、讯问当事人并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时发现,三人暴力行为与占有财物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没有抢劫的主观故意,工作重心迅速转向社会调查,通过与未成年人、监护人以及学校老师、同学交谈,详细了解三人日常表现;通过释法说理,三人均真诚悔过,并且三人家长均表示有能力且有时间对孩子加强监管,通过综合社会调查及案件证据情况,考虑到三人均为初犯、偶犯,办案人经与公安机关沟通,撤回了案件。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该院组织召开观护帮教会议,对战某某等三人作出观护帮教决定,“检、校、家”三方签订“观护帮教协议”,明确观护帮教期内各方职责,在与家庭签订观护责任书时,详细制定观护期内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在与学校签订保密协议书中,严肃纪律确保被观护信息不泄露,在“检、校、家”三方努力下,在各项制度约束和促进下,实现了该三人考察期结束后顺利“无痕”回归社会。
同时,该院还建立了详实的观护帮教档案,通过对“被观护帮教人日常表现情况记录表”“观护员观护帮教记录表”“监护人观护帮教记录表”的写实,全面记录被观护人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确保观护帮教措施实、结果实。目前,该院已经开展家庭观护20人,学校观护2人,在社区从事公益活动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