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民事法官讲下沉“疫”线的故事之二

12.03.2020  00:50

    上集说到香坊区电力社区电车小区已经弃管多年,民一庭的法官助理每天在这里上岗4个小时,即早8点至中午12点。

    随着全国以及我省疫情防控向好的趋势发展,企业人员逐渐复工上班、小区居民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及外地返哈人员逐渐增多,电车小区卡点人员流动量由之前的“出入频繁”变为现在的“川流不息”,扣除早晚高峰时间,白天平均每小时出入量达到六十人次左右。换言之,就是每分钟都有人员出入。

    情景一——

    连续三天的大雪在3月2日上午渐渐稀少下来,雪花中,只有一张通行证的父子二人来到卡点登记欲一同出小区,隋江凝视二人好半天,问道:“一户每两天只允许一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为什么你俩要一起外出呢?”二人答道:“一人外出买菜,一人外出买学习用品。”此时,隋江已经确认二人属于一户范畴内的父子两人,而非父亲、儿子源自两个独立家庭,便开始耐心与父子二人沟通,其儿子恼羞成怒,向隋江大叫道:“你们就是小区看门的,凭什么不让外出,……我不会买菜、我爸不会买书,为什么不能两人一同外出?”说着,就准备强行通过卡点,隋江一边拦下二人,一边对着围过来的小区居民道:“既然你问了,我就告诉你凭什么。第一,我们设立卡点是根据哈尔滨市政府12号公告设立的,公告第二条规定‘每户家庭每2天可以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用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第二,《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所以,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按规定一人出门,另一人回家;二是我拨打110报警。”隋江同志的这堂法制宣传课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路过的居民纷纷指责该父子的行为,最后一人低头登记,一人返回家中。又嘟囔了一句:“你哪的?说的对吗?”隋江庆幸自己有经常浏览相关法条的良好习惯,面带微笑的回应道:“省法院的!

    情景二——

    3月3日,一名女性居民来到登记处,向隋江出示昨天已经登记一次的出行证,边哭边说自己刚接到电话,弟弟在医大一院病危了,医生通知其过来看最后一眼,然后,自怨自艾道:不知道弟弟会突然病重,不然不会于昨日出去购买生活必需品,把两天一次的出门证用了。她还说:“我知道按规定今天不能外出,但我应该看弟弟最后一眼……”忽然间,隋江觉得这位异常守规矩的妇女很值得人们的同情,于是一边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一边安慰她道:“无论法律还是政府的命令,都会在普遍性中,规定特殊下的例外情形,政府的12号公告也说明‘其他人员除看病、上班和公共事业保障外,一律不得外出’,可见政府的规定也不会隔断亲情的。”后来,社区工作人员赶到卡点,对该名妇女进行特殊登记并放行。

    3月5日,一名男子带着米面及水果准备进入小区,隋江检查后发现该男子并非本小区人员,该男子声称为老人送生活必需品,且老人腿脚不方便无法下楼领取,隋江见此时卡点来往居民较少且工作人员较多,便与卡点负责通知说明后,将物品送至该老人家中。在送物品的途中,隋江在想:今天是毛泽东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日啊,如果老人感谢我,还要问我的名字,我是不是可以说“我的名字叫雷锋!”想到此,隋江不由自主的笑了。实际上,老人和他的儿子只表示了感谢,并没问隋江的名字,隋江也就没有机会说一遍“我的名字叫雷锋!”。在该男子的感谢的话语中,隋江得知他也是下沉社区的志愿者,不由得会心的说道:“我们都是雷锋啊!

    从严格意义上讲,隋江并不是法官,他只是一名法官助理。但多年的民事工作,同样养成了遇事求甚解的习惯,对民事法律应用中的法条,以及本次大事件中的相关规定,都进行了认真的研读,而这些均能成为做好社区防疫工作的利器,架起管理者与居民间良好沟通的桥梁。其实,民事审判工作者在法院系统中与民生工作走的最近,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房产工程等纠纷均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密切接触群众的工作特点,特别是经常开展调解工作的经验积累,使得我们民事审判工作者在公平原则下又普遍具有为民情怀。

    灾难面前,我们是选择趋利避害,成为逃离者;还是选择高尚灵魂,成为逆行者,省法院的下沉干警给予了最响亮的回答。如果说:选择了什么样的世界,便会是什么样的人;不如说:是什么样的人,就会选择什么样的世界。我们是法官,是公平与正义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