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力促民间投资稳增长 推广PPP模式 加大金融支持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我省出台配套落实措施,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活壮大现有非公有制经济存量,多措并举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今年一季度,全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2.2亿元,增长6.3%,其中民间投资增长11.5%,比固定资产增速高5.2个百分点。
按照国家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要求,我省制定实施一系列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促进经济稳增长的65条具体举措,通过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向产业界特别是民营企业释放加快发展的动力。针对不同领域制定促进民间资本发展的差异化措施,出台若干配套政策,并强化政策解读和政策落地;省政府专门出台政策,明确“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取消针对民间投资准入设置的一切附加条件。梳理分析十大重点产业发展潜力和投资机会,引导民间资本进入。2015年,省重点推进产业项目300个,完成投资519亿元,其中民间投资项目227个、占比75.7%,完成投资375亿元,占比72.2%;制定促进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和相关措施办法,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准入的36部地方性法规,出台《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中小企业发展和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提供法律保障。
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促进民营企业创业创新。省政府将出资174亿元,支持设立各类投资基金26只,基金规模将达到1659亿元,对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给予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支持。目前,通过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了16只天使、风险投资基金,已投放资金4.7亿元,带动社会资本5亿元,支持“恒普激光”、“精准基因”等省内外49家科技型企业;将中小微企业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增
加政府采购份额,用于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2013年至2015年,中央和省级整合涉农资金共931.3亿元,用于支持民间投资的资金额度为104.3亿元;支持和引导科技人员、大学生和农民等人群创新创业,2015年以来新注册科技型民营企业达到2700家。
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大力推广PPP模式。对集中供热热源、矿产资源及其精深加工、风能、光伏资源等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建立了全省统一的PPP项目库,目前储备项目413个,总投资2497亿元。PPP项目库中已有18个项目被纳入国家发改委PPP推广项目库,总投资694亿元,3个项目被纳入财政部第二批全国PPP示范项目,总投资88亿元。2014年向社会推出了41个市政、交通和养老等领域项目,吸引社会资本,今年已对29个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推介;省政府发起设立“黑龙江省PPP融资支持基金”,13个地市、绥芬河、抚远以及省内13家银行共同出资,基金总额达1340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共有85个项目录入“全国PPP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总投资1453亿元。
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政府部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今年3月底,我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211亿元,较年初增加1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9万户,同比增加1.7万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7.4%,高于上年同期2.3个百分点。组织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构建合规收费长效机制,2015年各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减少2583项;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2015年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贷款余额达660.3亿元,同比增长11.4%。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股权和债权融资的支持。目前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61家,其中民营企业40家。近三年来新增的境内外上市公司10家,其中9家是民营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67家,其中民营企业64家。切实发挥政策性金融对民间投资的作用,通过减费让利、强化多方联动等方式,支持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民营企业贷款。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服务和联系民间投资、民营企业工作机制;下大力气为民间投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给予非公有制企业平等的土地供应保障,加强对垄断性行业“三指定”行为的查处,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把民间投资吸引到黑龙江,把民营企业留在黑龙江。(作者:谭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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