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黑安办发〔2015〕69号)

30.11.2015  12:44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省政府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油气管输企业:

      为扎实推进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方面责任,建立完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按照省政府领导关于明确省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的批示要求,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将《黑龙江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

  • 黑龙江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