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暨政府法制业务数据统计工作会议

24.11.2017  19:13
  2017年11月23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暨政府法制业务数据统计工作会议,对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政府法制业务数据统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波同志出席并讲话,办法务专员李孝忠同志主持会议。13个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法制办,省直各有关部门法制机构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6年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对《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说明,张波副主任讲话。
  张波副主任指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是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的有力保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是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检验。
  张波副主任强调,2017年是我省第一次对完整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考核,各单位要准确把握考核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一是强化问题导向,加大扣分力度。二是引入比例机制并考虑情节因素,提高公平性。三是引导主动纠错,避免逆向激励。四是引入加分并开展示范创建,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五是做好与相关考核衔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张波副主任要求,要切实做好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一是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各市(地)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谋划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关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汇报,研究部署做好迎接考核和对下考核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提高效率。在考核内容上,要紧紧抓住领导和社会关注、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的重点任务,避免事无巨细。在考核方式上,要注重发挥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外部评议的作用,广泛收集各方面掌握的反映被考核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状况的数据、信息。三是坚持原则,严肃纪律。
  张波副主任强调,加强政府法制业务数据统计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现实需要,是全面深入了解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需要,是服务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需要。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密切配合,注重积累,切实做好政府法制业务统计工作。
  此外,张波副主任还对各地、各部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