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法院法官于冬梅被评为最美东宁人
近日,在东宁县组织的“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东宁人’”活动中,东宁县人民法院女法官于冬梅以“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用公心筑牢正义,用大义诠释公正的执法理念,赢得党委的认可和百姓的尊重,当选“最美东宁人”。
于冬梅,女,1976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绥阳法庭、民一庭、民二庭书记员、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任民二庭助审员,2009年参加竞争上岗,任老黑山法庭副庭长(副科级),现任东宁县法院速裁组负责人。多次被法院评为优秀书记员和先进个人,2013年被牡丹江市中院评为“调解能手”,2014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官“办案标兵”。
在基层法庭工作4年里她走遍了辖区3432公里的68个村屯,立案、送达、审理案件400余件,巡回审判284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让偏远地区的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打官司,通过“三调联动”参与调解案件257件。她带头与司法所、村调解组织开展的“三调联动”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庭所联调的案例于2012年8月被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栏目播放。速裁工作在她的主持下,走出了一条“审限短、调解率高、无错案、群众满意率高”的新路子。三年来,审理案件886件,结案率98%,调撤率86%,判决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3.5%,平均审限10天。
“雪虐风号愈凛然,花中气节最高坚”、“迎春吐艳,凌寒飘香”,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喻情于梅,对梅的高洁、顽强、傲冰霜、斗风雪的气节津津乐道。于冬梅她在寒风中绽新蕾,在苦寒中吐芬芳,用昂扬的风姿和超群的毅力诠释着冬梅的品格,她怀着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奔波在乡间田野的路上,伏案在无数个不眠之夜,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标准,以一个新时期女法官所独有的魅力,散发着梅花的香气,傲然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