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伟在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 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聚焦发力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

29.03.2018  20:37
  本报28日讯(记者曹忠义王坤)28日下午,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研究部署在全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加快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我们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为契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王文涛出席会议并讲话。陈海波、李海涛、甘荣坤、张雨浦、胡亚枫、毕宝文、石时态、高继明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2018年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起草情况汇报。
  张庆伟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我们要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抓好“法治建设年”活动,加快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要做好前期研究,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特别是充分听取专业机构、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活动思路、载体、举措有力有效。要突出建设这个重点,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根本在于构建科学高效有序的法治体系,要下功夫搭好法治黑龙江的整体构架。要抓住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经营等突出问题集中发力。要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全省各部门各地市都要主动参与、主动作为,成为推进法治建设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项工作任务都要落到具体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要营造浓厚氛围,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同步推进,引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风尚。
  王文涛说,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对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具有基础性、根本性作用,也是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一要与学习宪法结合起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要抓住这个根本遵循提高政治站位。二要与营商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点带面,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坚决反对“搞定、摆平、忽悠”。三要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四要与以案说法结合起来,以典型案例体现保护产权、惩治司法腐败、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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