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法院:以“四个聚焦”统领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
4月20日,鹤岗市兴安区法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法院及省、市、区委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部署会议暨“一担两创”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了兴安区法院深化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思路。
会议强调,要以“四个聚焦”统领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盯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兴安区法院创品牌、争站位、出成果,努力实现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推动,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聚焦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要求上来,确保同频共振、同步跟进。
聚焦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院党组班子统筹抓好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院庭长充分发挥头雁作用,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研究谋划工作,带头抓好工作落实,层层分解压实责任,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态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聚焦提质效,狠抓审判管理。把审判质效作为检验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聚焦省高院确定的16项核心指标,逐项分析提升,推动案件办理再提速,审判质效再提高,进一步巩固第一季度审判质效排名全省第一方阵的优势,力争在第二季度实现整体工作排名位次前移。
聚焦强素质,提高能力水平。把“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庭”“学习型法官”创建活动贯穿始终,采取“学、讲、考、评”等多种有效方式,分专题、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等各种能力,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