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债主状告债务人父母 法官帮忙寻求社会救助

28.09.2016  03:04

  大庆市大同区的刘某,生前离异,后又因意外死亡。但是其生前却欠了张某2万元钱,且写有欠条。

  听说刘某意外死亡的消息后,张某得知刘某没有子女,家中只有年迈的父母,于是,他立即找到刘某的父母,并要求其代刘某偿还欠款。但是,因为索要欠款不成,张某一纸诉状将刘某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按照法律规定,刘某父母是刘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在继承刘某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而刘某的遗产数额是本案的关键。

  鉴于原、被告文化程度均不高、举证能力也不强,并且刘某的父母疾病缠身,甚至刘某的父亲生活不能自理,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决定依职权核实相关情况。根据张某和刘某父母的确认,刘某的一辆中型农用车成为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刘某的父母一直表示车已经卖掉了,但没有过户。

  法官通过走访,找到了车辆的买主。在法庭主持下,买主将买车经过一一道来,并将购车协议提交法庭。刘某的父母获得卖车款5万元的事实得到了法庭的确认。刘某父母告诉法官说,因为刘某的欠债太多,债主上门不断,卖车款都已经还了刘某的债务。通过乡镇的基层干部,法官分别找到了刘某父母所说的债主。经过仔细核实,确认了还款事实的真实性,张某也认可了这些事实。

  法官通过走访,发现刘某有一份5000元定期存款在其死后被取出。刘某的父母也承认这笔钱被用作二人的医药费。如此,法庭确定刘某的遗产为5000元钱。

  张某被法官的认真态度和不懈努力所感动,在调解过程中他表示:刘某父母也不容易,经济条件也不好,所以,老人只需偿还3500元钱就行了。法官找到刘某父母,说明了张某做出的让步,以及他们在遗产范围偿还债务的义务,被邀请的基层干部也帮助做了大量工作,刘某父母同意还款。一周后,刘某父母筹集了3500元钱交到法庭,本案顺利结案了。

  虽然案件结了,但是刘某父母的窘境深深触动了法官,尤其是刘某父亲的疾病。

  3500元钱虽然不多,但这样的家庭却难以承受。为此,审理此案的法官找到了当地的一个慈善团体,介绍了刘某父母家的情况后,并希望他们能够帮助一下老人。

  经过慈善机构的实际考察,他们自发地捐助了5000元钱,并送到了刘某的父母家。虽然钱数不多,但是却给这样一个家庭带来了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