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法院创新执行方式 通过划拨被执行人公积金结案

08.05.2019  02:31


    日前,密山市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面写有“一心一意为民办事 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申请执行人冯某君非常感谢办案法官提取了被执行人薛某春的公积金,快速将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2017年,薛某春在冯某君处借款二万元,约定月利率一分。后经多次催要,薛某春都没有给付。于是,冯某君诉至密山市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在2018年11月底之前付清本利23200元。可是薛某春在约定期限内仍未给付。

    2019年冯某君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薛某春表示真的没有钱给付申请执行人。薛某春是公职人员,拥有住房公积金。在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执行的。所以密山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出击,立即对其住房公积金进行了提取。

    申请执行人冯某君很快拿到了拖欠多年的钱款,对执行法官的办案效率连声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