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力争“法治建设年”里办成十件司法实事
执行工作实现四个90%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是今年黑龙江法院正在办理的实事中的两件。近日,黑龙江高院制定了《2018年全省法院“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提出聚焦审判执行工作和解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存在的问题,抓住10项重点,力争办成10件司法实事。
据悉,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部署开展的“法治建设年”活动要求,提升司法公信,增强普法效果,黑龙江高院制定了活动方案,抓住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公开、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优化营商环境等10项重点,办成10件司法实事,即执行工作实现“四个90%以上”、“执转破”办案工作机制全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涉诉信访积案实现“三个100%”、“四制两严十到位”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全面实施、员额法官大数据监督平台全面启动、全省法院公众开放日成为常态、举办全省高校法治大讲堂、查处一批损害司法公信、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案件、选树一批人民满意好法院、人民满意好干警。
在这10件司法实事中,黑龙江法院正在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力争执行工作实现全省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90%以上合格合规,执行信访案件90%以上处理完毕,90%以上法院实现上述三个目标。正在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建设,在全省法院全面启动运行员额法官大数据监督平台,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管理监督由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院、全员、全流程的实时动态监管转变,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有效提升全省法院广大干警法治思维的司法能力,营造公正透明、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据了解,黑龙江法院通过查摆问题清单、分类推进整治、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措施,集中整治。在考核评议期间,全省各级法院邀请社会评议,开展企业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听取企业对法治环境和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注重结果运用,高院将对“法治建设年”活动考评结果在全系统通报,全面总结全省法院法治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改进、巩固、提升法治建设成果,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