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法院:启动联动执行机制 强制执行案件圆满落幕

13.06.2016  21:03

  6月6日,铁力市法院联合公安、医疗、司法、物价、水产、水务、排水、园林等部门对一户拒不倒出到期承包鱼池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最终被执行人在强大的联动执行震慑下提出和解请求。

  1997年,铁力市木材干馏厂集体经济管理处将其所有的鱼池承包给徐某某经营,期限15年。2005年徐某某将鱼池转包给王某,承包期至2012年12月末。后王某因病去世,其妻子马某某对徐某某与王某签订的承包合同认可并继续履行。合同期满后,铁力市木材干馏厂留守处要求马某某倒出鱼池,马某某拒绝倒出鱼池。后铁力市木材干馏厂留守处起诉,经审理后,判决马某某于判决将其无权占有的鱼池返还给铁力市木材干馏厂留守处。判决生效后,马某某未自动履行,铁力市木材干馏厂留守处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某要求给付补偿款,否则拒绝倒出占用的鱼池。执行过程中马某某于2015年1月因病去世,马某某的女儿王某某继承马某某的遗产并对涉案的鱼池进行管理。期间,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工作,马某某女儿仍拒绝倒出其占用的鱼池。

  针对此种情况,铁力市法院决定对此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前,他们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进行安排应对。对被执行人的身体状况问题、鱼池的排水时间和是否能有效捕捞问题与专业人员进行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了需要联动的部门、设备、专业人员和具体执行方法。并在行动开始前召开会议,按方案部署车辆、人员,并与被执行人进行行动前的谈话,争取和解的可能。

  11时,在争取和解无果的情况下,强制执行行动开始,执行人员到达执行地点后,四个执行小组分别负责控制被执行人、抽水工作、称重鱼苗和机动协调的任务。联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放水地点、放水方法,挖掘机开始作业,工作人员将鱼苗分种类打捞、称重并妥善安置。

  傍晚17时左右,被执行人在强大的联动执行震慑下,终于提请和解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至此,本次强制执行案件圆满落幕。案件的顺利执行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铁力市法院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心。铁力市法院将以此案的执结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并运用信息化执行手段,协调联动各部门力量,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