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多措并举推进立案登记制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认真进行部署,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为中心,积极开展立案登记制工作。
第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及时安排部署。全院干警学习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视频会议内容,深刻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召开会议研讨部署,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细化和安排,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应对方案。
第二是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强化诉前引导。紧紧围绕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制定了关于立案登记的注意事项,详细载明了“立案登记的范围”“不予立案登记的案件类型”及“一次性书面告知”“诚信诉讼承诺书”等具体操作规范。提前印制立案登记须知,制作告知书、补正通知书、视为撤回立案通知书及相关登记薄。要求立案接待员热情接待诉讼当事人,加强诉前释明,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
第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应对挑战。立案登记制实施的首个工作日,由院长、主管副院长亲临立案一线,在立案大厅坐庭值班,监督立案登记落实情况,指导处理疑难事项,并进行现场协调,第一时间妥善解决立案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立案登记制度落到实处。
这个院在立案方式上实行了预约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邮寄立案。针对部分当事人因工作性质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来院立案的,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在节假日进行立案;对年老体弱的当事人,实行主动上门立案;对于外地无法到法院来立案的当事人,采取邮寄立案。 在方便群众来访的基础上,提高立案的效率,添置了便民物品、举证指南等便民诉讼材料。采用权利下放和分工负责的原则,简化了立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方便了群众。
通过不懈的努力,实现了当日立案率达90%以上。自5月1日以来,这个院共接待各类来访人员50余人次,受理各类案件数12件,做到了无错立、无漏立。用热情优质的服务,廉洁高效的作风,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文章出处: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