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法院为了使受工伤农民工在春节前能够拿到工伤赔偿执行款,从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就制定措施和方案,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督促涉案煤矿积极履行,另一方面积极与鸡东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多方筹措资金,终于在2016年春节来临之际执行回工伤赔偿款180万元,并于2月5日现场集中向受工伤的农民工发放工伤执行款,解决了这些农民工的燃眉之急,让身体受伤的农民工心灵不再受伤,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