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督导组到省法院督导检查“八民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座谈会现场。陈凡 摄
最高法院督导组组长王东敏讲话。陈凡 摄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中明作专题汇报。陈凡 摄
督导组在省法院信息集控中心检查。陈凡 摄
督导组在省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检查。陈凡 摄
督导组在哈尔滨呼兰法院利民法庭检查。陈凡 摄
30日,最高法院督导组到省法院督导检查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八民会”)精神情况。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中明作专题汇报。省委政法委、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省法院相关庭室及部分基层法院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据了解,“八民会”后,黑龙江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办理民事商事案件的重要遵循。
深入学习、广泛传达。“八民会”后,省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对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并将会议讲话编入《黑龙江民商审判监督》电子网刊中,下发至全省各级法院,同时在今年3月组织的全院干警业务能力考试中,又将“八民会”的一些重要内容与精神纳入考试范围,以考促学。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五大发展。省法院将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设置、清理僵尸企业和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作为商事审判的调研重点,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重点研究部署;组织起草了《关于为打造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好环境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即“优化发展环境意见40条”)、《关于纪检监察部门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并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就“优化发展环境意见40条”的出台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向全省法院征集有关发展环境方面的正反典型案例,向省委政法委、省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送,并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进行督办。
深入贯彻落实“六项原则”。省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全面贯彻“保护产权、契约自由、平等保护、诚实信用、民事权利义务责任一致及程序和实体并重”六项原则,并将这些原则细化进“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意见40条”中,要求各级法院在具体工作或办理具体案件时认真加以落实。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立案规范化建设,制发了《关于贯彻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细则》《关于规范诉讼卷宗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统一的诉状样本等材料样式,确保立案及卷宗移转工作有序运行;完善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机制,建立了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法律适用统一机制,统一编印《黑龙江民事商事审判》电子网刊、建立民事商事审判业务统一讲座制度和民事商事审判业务统一研究制度;有效发挥审判监督指导职能,准确把握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标准,加强错案分析通报,强化对下监督指导;推进执行模式创新改革,探索采取以“网拍”模式代替传统拍卖模式,制定了全省法院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方案,并主动与淘宝网联系,搭建合作平台;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省人大将此项工作列入2016年地方立法规划,会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及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举行了司法改革试点法院首批法官入额遴选考试,目前已确定430名法官首批入额。制定了19项配套制度,实现了“权力行使都有清单、权力运行都有规则”。推动完成了铁路、农垦、森工系统法院管理体制理顺工作。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法庭建设,组织召开法庭庭长座谈会4次,主办培训班两期,发放调查问卷397份,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等中院所辖的50余个法庭进行实地走访;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新增补任命人民陪审员550名,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087人,累计培训1876人次;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在全省法院启动并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2016年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对2015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此外,省法院将于今年分别召开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对我省近几年的民事商事审判及监督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特别是对“八民会”精神及相关会议精神再行深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