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小长假加班费怎么算?
02.04.2016 11:38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新华社上海4月1日专电(记者周蕊)清明节小长假,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4日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4月4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4月2日至3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按照4月1日起上海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计算,劳动者在4月4日当天加班,加班工资至少有302元。如果3天都加班、不调休,加班工资至少有704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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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16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