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警方开启“冬季护游”模式:主动扛起“护游旗”、唱响“护游曲”、打好“护游牌”

24.10.2018  00:51

10月22日下午,哈尔滨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决定,全市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深入开展“冬季护游”专项行动,将紧紧围绕旅游环境的各种要素,全力以赴,综合施策,从社会面安全、出行安全、消防安全、旅游景区安全、旅游市场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娱乐服务场所安全、重点和要害部位安全、“四零”承诺服务等方面,着力实现冬季护游“十个确保、三十个严防发生”的工作目标。

开展冬季护游专项行动,是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发展和全面振兴东北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全警上下“四个意识”、责任担当以及服务发展能力和水平的有利契机。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就是旅游环境,公安民警就是旅游形象”的理念,主动扛起“护游旗”、唱响“护游曲”、打好“护游牌”,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谐安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全市公安机关“冬季护游”的工作原则:

全市公安机关既积极履行“冬季护游”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职责,又积极沟通协调和配合省市文旅、应急管理、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督等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冬季旅游的各种风险和隐患;既全力排查、整治、防控影响“冬季旅游”的各类风险和隐患,又严厉打击破坏旅游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常态化地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既充分发挥警种的战线引领作用,又强化各个分县(市)局的属地管控和打击职能,形成信息共享、数据融通、应急响应、上下联动的“冬季护游”整体工作合力。

全市公安机关“冬季护游”的工作重点:

——重点防范和打击拎包扒窃,路面抢夺、抢劫等危害游客和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

——相关警种和各个分县(市)局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整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旅游购物、演艺、食宿等重点场所的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特别要注重在打击整治旅游市场的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问题过程中,排查梳理黑恶犯罪线索。

——要全面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和居民区基础防控,特别是对旅游景区周边加大防控力度,增加见警率、见车率,不断提升群众及外地游客的安全感,防止发生侵害游客人身和财产的有影响案事件。

——对旅游景点周边及游客活动集中的购物、住宿、娱乐、交通等行业单位,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