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及开展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黑组发〔2019〕4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49人)
王玉堂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史敬轩 哈尔滨市双城区希勤满族乡党委书记;
肖兴伟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事侦查二大队副大队长;
杨向海 哈尔滨市宾县永和乡党委书记;
韩建文 女,巴彦县司法局巴彦港司法所所长;
王淑媛 女,蒙古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兴十四村党委副书记;
路兴东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孙佳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副处长;
么凤俭 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公安局兴农镇派出所教导员;
董晨刚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刘国瑞 牡丹江市宁安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
李彬 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潇辞 中共牡丹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机构编制科科长;
董茂生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颜萍 女,佳木斯市富锦市二龙山镇政府副镇长、西凤阳村党支部书记;
王笑一 女,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三室主任;
李玉英 女,佳木斯市汤原县香兰镇党委书记;
徐长友 佳木斯市汤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杰 大庆市公安局铁人分局社区警务一大队民警、一级警长;
何玉江 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党委书记;
苗永利 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连东 大庆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品监管科科长;
朱振龙 鸡西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吕仙华 女,朝鲜族,鸡西市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庭长;
张子海 中共鸡西市滴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雪飞 双鸭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支队长;
赵红丽 女,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部长;
王刚 伊春市公安局美溪分局美溪派出所副所长;
郭市 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主任;
段秋艳 女,七台河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沈红梅 女,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科科长;
陈首杰 因公殉职,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峻德路派出所副所长;
戚欣 女,鹤岗市兴安区兴建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
杨锐 黑河市嫩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
蓝晓娜 女,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张春明 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双泉镇党委书记;
韩英超 绥化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洪梅 女,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科科长;
邬娟 女,满族,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司法所所长;
张微微 女,绥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科长;
牟清元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姚文乔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塔源镇(场)党委副书记、镇(场)长;
田道鑫 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副处长;
任鸿鹏 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主任科员;
陈淑爱 女,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处长;
李文德 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
林立民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调研员;
刘彦诚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处长;
郑宇君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处长。
二、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21个)
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
哈尔滨市平房区信访局;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人民检察院;
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卫生健康局;
牡丹江市穆棱市人民法院;
牡丹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中共佳木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佳木斯市富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佳西人民法庭;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鸡西市就业局;
中共双鸭山市宝清县委组织部;
双鸭山市饶河县审计局;
伊春市伊美区教育局;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检察院;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委宣传部;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
省公安厅强制管治所戒毒所女区。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电话:0451—12380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
邮政编码:150001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