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新闻”乃社会监督之殇

16.01.2015  20:05

  这是一个新闻“快闪”的时代,一些新闻热点井喷之后,却被冷却了。每至年底,“烂尾新闻”都成为公众心里挥之不去的心结。媒体纷纷通过盘点和回访等,试图叫醒那些“假寐”的部门和单位。新华社“新华全媒头条”组织网民推选出了2014年十大“烂尾新闻”,包括河南艾滋病拆迁、一笔糊涂账之城市停车费去哪了等“上榜”。迟迟划不了句号的新闻到底“烂”在哪里了?(1月15日新华网)

  政治常识告诉我们,公共权力必须得到制约。社会实践告诉我们,没有有效的公共监督,就没有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没有有效的舆论监督,就没有有效的公共监督。人民履行的民主监督权利,很大一部分体现在通过公共媒体对公权力的监督上。而每年年底盘点出的许许多多“烂尾新闻”,到头来都是不了了之,无人问津,或问而无答,实质上就是让人民对公权力的民主监督落空,最终对公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沦为水中月、镜中花、墙上画饼。“烂尾新闻”的事实表明,公共权力中受到质疑的当事者,在与社会公共监督力量的博弈中,第一个回合获胜,或者说社会公共监督的第一个回合败阵。

  “烂尾新闻”会让政治领域的深化改革严重打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果听任“烂尾新闻”堂而皇之重演故伎,先是奉行“多说多错,少说少错,尽量少说”来个“挤牙膏”,然后操持“拖字诀”敷衍成“还在了解”“还在调查”“还在走程序”,最终“装鸵鸟”“踢皮球”来个“我不知道”“不归我管”“你问某某部门”。如此这般等候更新的重大新闻来“挽救”,导致十八大设计的“四个监督”日渐式微。

  “烂尾新闻”年复一年,代价几乎为零,而效果却出奇制胜。这个局面暗藏的杀机在于,“烂尾新闻”会成为一种手段,一种策略,而受到广泛的模仿。这样,政治体制改革、公共权力监督、民主进程推进,无疑变得前景不明,乃至社会历史发展的愿景也将模糊不清。毫无疑问,“烂尾新闻”需要引起有关方面严重关注,也是需要从制度设计路径着手解决的重大问题。

  其实很显然,每一则“烂尾新闻”,都是给纪委监察部门的公开举报信。纪委监察部门有权力、有责任让“烂尾新闻”在阳光下胜利“竣工”。因为“四个监督”的定位是,党内监督是整个监督体系的核心,民主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法律监督是一种专门性和程序性的监督,舆论监督是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这四种监督能否落实到底名副其实,关键还是在于纪委监察部门能否给力。因此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或权力,也该受到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在这个意义上讲,每一个“烂尾新闻”,同时也是纪委监察部门的“烂尾新闻”。

  诚然,什么叫“烂尾新闻”,不能由媒体单方面说了算。“烂尾新闻”的定义,从时间上、内容上可以有个充分的专家商讨和社会认同的过程。“烂尾新闻”,也需要有一个媒体提出、纪委监察部门甄别、质疑和确认的环节,尤其是纪委监察部门应当给媒体和公众一个交代的结果,甚至需要纪委监察部门与媒体、大众反馈、互动、交流的程序。另外,媒体列举“烂尾新闻”不必用“十大”,而是有多少列举多少,“一个也不能少”。在时间上,也需要有个相对标准。一则新闻披露后,公众有权利在一定时间后了解纪委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而不必等到年底盘点。

  
文/柏文学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