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烟酒店主投诉:县委办赊账17万 最高68万

14.08.2015  13:06

  丁先生保存的南乐县委办公室开的单据

  近日,濮阳市南乐县的丁先生反映,他于2010年在当地开了一间烟酒店,从2012年开始,南乐县委办公室人员长期赊账,最高时赊账68万,至今仍有超17万欠款无法收回。对此,南乐县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欠款,已经制定还款计划,会尽快还款。

   反映烟酒店被赊账拖垮,赊账最高纪录68万元

  今年春节前,濮阳市南乐县丁先生开的烟酒店关门了。根据丁先生的统计,关张时,烟酒店负债70多万,全部都是供货商的货款,而店面也有65万元的欠款未收回,其中包括南乐县县委所欠的17余万元。

  丁先生介绍说,他的烟酒店2010年开张,县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经常来店里买烟酒。从2012年开始,赊账增多,其中从2012年11月到2014年6月的总货款就超过120万元,赊账最高纪录为68万元,后来陆续偿还了部分欠账。

  丁先生保存了两张名为“办公用品购置单”的单据,单据均由南乐县委办公室开具。一张为2012年8月30日开具,上面写着“2011年6月-2012年8月总条”,共计230560.00元。单据中显示,该单据为28个单据汇总后,重新开的单据。经过四次支付,剩下143692元。另一张单据显示欠款为31260元,两张单据共计174952元。

  花这么大价钱,县委办公室到底买了啥?丁先生介绍说,主要是高档烟酒。根据丁先生保存的几张购买单据,记者发现,其中最大的一宗购买是在2013年3月16日,购买产品为“软中华10条、玉溪13条、张裕解百纳6件、五粮液4件”,共计36460元。

   回应的确存在欠款一事,已经制定还款计划

  8月11日,记者来到南乐县见到丁先生时,他的身后一直跟着两个男子。丁先生说,自己欠了供货商的货款无法偿还,跟在身后的两人就是其中两名供货商。其中一位债主称,丁先生欠了他10万元货款,如今家中母亲病重,急需钱,只能寸步不离跟着丁先生。

  “债主都来要债,我现在都不敢回家了。”丁先生无奈地说,从7月份至今,县委办公室对他置之不理,甚至曾把他轰出办公室。7月7日,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致电丁先生称:“历史的问题,不是一天能解决的,还款需要点时间。

  8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南乐县委办公室,一名陈姓负责人说,的确存在欠款一事,但丁先生所主张的17余万元,因为经手人不止一人,他们需要进行认定,目前已经制定还款计划。对于所购商品,这名负责人表示,不可能是高档烟酒,只是普通的烟,酒都是本地酒厂产的酒。对于丁先生商店的倒闭,他认为,是丁先生经营不善导致的,并非是因为欠债。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王军权认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机关单位消费,不管经办人有几人,单位都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遇到“官欠民债”,商户最好的办法就是拿起法律武器,到法院起诉债主,要求偿还债务并赔偿利息。 (记者 朱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