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供暖开始冷热态试运行 六种人仍可享受热补

09.10.2016  02:42

  记者从市供热办获悉,20日,今冬明春供热期将正式开始。为保证供热安全,提高供热质量,确保居民家室温达标,哈尔滨市要求全市热企提前一周开展冷热态试运行。为保证环保排放要求,如遇雾霾天气将采用低温常供和错时供热等方式进行减排。

   提前一周冷热态试运行

  据市供热办介绍,为确保市民温暖过冬,哈尔滨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2016至2017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10月20日前,热企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70%以上。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哈物业供热集团要发挥国有大型供热单位骨干作用,储备10万吨市级供热应急燃煤。

  为应对做好供热期前气温骤降带来的影响,市供热办要求热企提前做好供热准备,并提前一周全面实行冷热态试运行。在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方面,《通知》规定,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以居民室温达标为目标,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种人”仍可享热费补贴

  《通知》规定,2016至2017供热年度供热保障对象(含呼兰、阿城)的认定及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等工作,继续按照哈住房发〔2013〕30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据市供热办介绍,根据此前的规定,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六种人”仍将享受热费补贴政策,其热费补贴最高限额为住房使用面积45平方米,供热企业不得要求保障对象先行垫付热费。

  按照规定,四种人100%享受热费补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市、区属企业失业救济对象;单位关停破产等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两种人需个人承担热费的10%,其余90%由热保补贴:市、区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残疾职工;家庭成员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市、区属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雾霾天启动应急措施减排

  据市供热办介绍,为切实抓好供热环保工作,今年哈尔滨市要求各家热企进一步落实煤质检验、燃煤及灰渣覆盖和节能监测措施,以促进供热节能减排。如遇有极端特殊天气,要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具备24小时连续供热的大型集中供热企业和区域性锅炉要适时低温常供以及启动错时起炉等应急措施,以减少烟尘等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