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有新要求 重污染天气期间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

02.02.2019  19:13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1日制定下发《黑龙江省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在3日前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并向社会公布。重污染天气期间,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方案》要求,各地禁限放区内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应划为禁放区。重污染天气期间,禁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地禁止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稽查管控,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街道、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巡查、监督工作。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要全面加强禁限放区的执法管控工作。(作者:吴殿峰 王彦)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