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启动

20.06.2015  11:47

  6月17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5年牡丹江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启动。此次补贴工作私家车暂时未列入申报范围,而半挂牵引车、载货车“入围”成功,单车最高补贴1.8万元。

  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包括: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以及总质量大于等于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以及总质量大于等于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其中,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

  今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为,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1.8万元,中型载货车每辆1.3万元。

  牡丹江市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在市商务局网点办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向市商务局网点办提出申请。经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直接将补贴资金划入车主留存的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