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质监局三举措推行“双公示”工作

15.07.2016  15:37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有力促进依法行政,牡丹江市质监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一是动员部署,提高认识。牡丹江市质监局召开了“双公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我市关于推行“双公示”的有关指示精神,详细解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双公示”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制度落实。

  二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明确“双公示”制度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确定由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人员专门负责“双公示”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三是抓好落实,认真梳理。牡丹江市质监局认真梳理了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对2014年10月以来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已将552条信息上传至“信用黑龙江”网络平台。

  今后,牡丹江市质监局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上传“信用黑龙江”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