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法院全面成立执行警务局

18.02.2017  04:07

    截止2017年2月15日,牡丹江市辖区九个基层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完成执行警务局组建工作。

    年初以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为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按照整合资源、重构职能的改革思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执行队伍建设,树立执行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执行威慑性增强。执行警务局组建后,九个基层法院在原有执行局的基础上,由原来的133人,增加到263人,其中员额法官20人,执行员、书记员107人,执行法警136人。司法警察大队保持原有的对上、对下职能及业务不变,但增加了其参加执行团队进行案件实施的工作职能,从而使执行力量和执行威慑作用显著增强。

    --执行专业性增强。按照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提出执行改革要构建以执行法官主导下的团队化执行模式的工作部署,中院党组提出了“整合资源、理顺分工、重构职能、相互联动”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化执行办案模式改革。按照1名员额法官主导、N名法警和N名法官助理辅助1名的“1+N+N”模式,积极建立一支快速反应、执警一体的执行警务化专业执行团队。执行团队整体负责案件的组织实施,并按照执行案件规律及各节点事项,对团队成员进行分岗定责,分别设定各成员的责任清单。

    --执行监管性增强。针对对往反映群众比较强烈的问题,强化了对执行办案团队的监督。建立了中院执行局对下级法院执行局各个执行办案团队的监督及两级法院的本院执行局长对庭长、庭长对执行办案团队、执行办案团队的员额法官对团队成员的三级监督管理的“两层三级”的执行办案团队监督机制,对执行办案团队进行监督管控。

    --执行效果显著。执行警务局虽然组建时间较短,但执行的威慑力、队伍的战斗力与地方各界的认可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等三个方面显著增强,产生了1+1>2效果。截止目前,全市共组织大规模执行会战36次,结案233件,拘留92人,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录392人,限制出入境3人,执行标的额5054.84万元。对一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费尽心机规避执行的老赖,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对符合拘留条件的坚决拘留;对符合拒不履行民事裁判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牡丹江法院执行警务局的成立并采取的集中执行活动,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一些被执行人被拘留后,家属主动履行欠款;有些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力,纷纷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