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西安区:推进电子卷宗应用,办案时间缩短一天半

10.03.2016  17:26
   牡丹江市西安区检察院深入推进电子卷宗的管理和应用,促进案件的规范管理。

西安区检察院确定由检察长亲自主抓这项工作,主管副检察长带领干警具体落实推进,设置了电子卷宗专门办公室,配置调试了电子卷宗制作的相关设备,完成网络环境搭建,保障电子卷宗保密。

电子卷宗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后,首先规范了收案流程,要求侦查机关提高纸质卷宗装订标准,移送卷宗材料齐全、纸张完整,杜绝错误页码、漏码,目录与书页不符等问题。明确本院业务部门卷宗受理标准,要求留足电子卷宗制作时间,确保卷宗及时移送,加强对卷宗交接的保密安全。

2016年春节前,该院集中对卷宗扫描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熟练业务操作,促使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快速、规范制作电子卷宗。

在严格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卷宗扫描工作流程,将卷宗扫描制作分为扫描前、扫描中、扫描后三个阶段,制订了拆卷、扫描、制作、装卷和后期检查五个方面的电子卷宗制作规范,切实保证电子卷宗扫描制作规范、准确、细致。

今年以来,西安区检察院已规范完成了10起案件26本卷宗的电子扫描制作,案件承办人在工作中充分利用电子卷宗,不但规范了执法,更是提高了办案效率,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