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实施细则(试行)》(黑财库〔2015〕10号)规定,现就黑龙江省2017年第1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2017年第1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标。
二、项目编号:2017-HCCG-057
三、招标项目内容
黑龙江省2017年第1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期3个月,计划招标规模100亿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招标银行数量限15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黑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实施细则(试行)》(黑财库〔2015〕10号)规定,且在黑龙江省辖内连续经营期1年(含1年)以上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在哈尔滨市的法人银行或省级分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投标报名与文件发售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1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
(二)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三)领取招标文件:符合条件的银行可在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黑龙江省法人银行或省级分行授权委托书(附件1);
3、总行出具授权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报名表(附件2)。
六、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8:30-9:0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9时整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全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2)、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王艳秋
联系电话:0451-53635019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联系人:丛建辉
联系电话:0451-51701666;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人报名表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