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法院:执行引入大调解 多措并举出奇效
06.08.2014 12:15
本文来源: 法院
甘南县法院将法院执行与大调解机制融为一体,当亲情碰撞法律时,大调解重拳出击,促使当事人依法依理、和谐、和平解决纠纷。
案件当事人国某系贾某舅舅,贾某共欠国某借款14700.00元。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法庭几次到被执行人贾某的住处找寻贾某,均无果。在法庭找不到人,一筹莫展之际,被执行人贾某到法庭起诉另案,法庭当即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贾某态度蛮横,摆出一抗到底的架势,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根据该案的特殊情况,法庭决定立即引入大调解机制,共同化解舅舅与外甥之间的亲情纠纷。因申请执行人国某提供被执行人贾某有羊,养在其父母家,长山法庭部分干警与长山乡调解员李树才驱车前往被执行人贾某父母家,走访部分村民,调取禁牧补贴款的名单,证实羊的所有权人为贾某的父母。但被执行人贾某的父母因法庭对其儿子采取强制措施而表示强烈不满,矛盾一触即发。调解员李树才从亲情入手,从感情出发,依理依法依据,摆事实讲道理,从法理到法律,耐心细致的做贾某父母的疏导工作,使被执行人贾某的父母懂得了其儿子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认识到自己的态度是错误的,并表示愿意替其儿子偿还债务。2014年7月21日,被执行人贾某的母亲与贾某的姑父共同到法庭给付案件执行款,经调解,申请人国某放弃索要迟延履行金的权利。
本文来源: 法院
06.08.2014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