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为电信设施建设保护立法填补电信立法空白

17.07.2015  10:53

  东北网7月17日讯 (记者 印蕾 张广义)14日,《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全文在东北网发布。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黑龙江省加快为电信设施建设保护立法步伐,该条例的出台将填补黑龙江省电信立法空白,全省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将拥有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保障。

  据统计,3年来,黑龙江通信业年均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1亿元,年均新增移动电话基站超过1.6万个,年均新增光缆线路超过5万公里,在激发老工业基地活力、推动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行业发展中,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较为突出,电信基础设施盗窃损毁较为严重等。电信设施保护难、建设难成为制约通信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记者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了解到,从2014年5月开始,该局将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立法纳入重点工作,探索了一条以推进地方法律建设促进电信设施建设规范和保护之路,在与省政府法制部门积极沟通的基础上,成立了电信地方立法筹备组。2014年10月,《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初稿形成。2015年2月,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黑龙江通管局与省人大城建环保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多地调研,进一步完善了初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5年5月,《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经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共5章43条,主要规范了5个方面的内容:规定有关单位的宣传和检测责任,建立电信设施建设规划体系,规范和支持电信设施建设,加强电信设施保护,明确电信设施建设单位的有关义务。

  6月1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分组审议了《条例(草案)》。组成人员认为,电信设施是现代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既有利于壮大信息消、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又可以降低创业成本,为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电信设施建设,加强电信设施保护,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符合黑龙江省实际的地方性法规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