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评审结果的公示
30.08.2017 12:34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16年,国家第三方绩效评价组对我省第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开展绩效评价,我省1个试点县因评价结果不及格而被取消示范县资格。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重新遴选1个县(市)替补,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对各县(市)申报的文本材料进行了综合评审。根据总分排名,拟定由哈尔滨市通河县承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财政厅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匿名提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9月5日。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举报电话:0451-53001556邮 箱: [email protected]
本文来源: 财政厅
30.08.2017 12:34
延寿县召开电子商务工作推进会议
延寿县电子商务工作推进会议8月22日召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补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县(市)财政局、商务局(电商进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审批规程(暂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公务用车
购置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