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结束
21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结束。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符凤春主持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陈述涛、胡世英、庞义华、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孙永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全省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以上报告的审议意见和相关报告,会后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要求按规定时限将有关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关于加快《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立法》、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等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崔龙吉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并向有关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结束前,符凤春作了总结讲话。她强调,经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常委会全年工作任务已完成大半,下一步还需要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初确定的常委会的立法、选举等工作,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画上圆满的句号。当前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战略决策、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特别是十八届四中、五中和即将召开的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政府重点工作、社会关注和百姓关心的热点,积极提出立法、监督工作建议议题,为常委会科学制定2017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和参考。要始终履行好常委的职责,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常委职务、部门会议与常委会议、日常事务与常委会工作、履职形式与履职成效等关系,做履职尽责的模范。要做好明年省人代会的筹备工作,确保人代会圆满成功。(作者:闫紫谦)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