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
(2018年1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陆昊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对2018年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将进一步鼓舞动员全省人民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出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在推进我省转方式调结构、重要领域改革、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方面取得突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子打下坚实基础,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把现代化新龙江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我省经济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深刻把握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和根本要求,深刻把握激发内生动力的根本途径是转变思想观念、深化改革,深刻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巨大而深刻影响,深刻把握区域发展的竞争力根本上取决于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认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不断释放龙江蕴藏的发展优势和潜力,努力在新时代全国竞相发展的进程中形成龙江新的竞争优势格局,让龙江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省委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只争朝夕,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着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关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石时态同志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省审判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显著成就,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司法需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黑龙江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黑龙江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8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本级预算。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符凤春同志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立足全面振兴发展大局,继往开来、奋发进取,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开创法治黑龙江建设和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明同志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省检察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显著成就,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司法需求,更加有效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