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18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本次大会执行主席王宪魁、符凤春、赵敏、胡世英、庞义华、朱清文、于柏青、韩立华、康志文、孙喆、高环、马志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省领导陆昊、杜宇新、黄建盛、张效廉、陈海波、郝会龙、王常松、李海涛、甘荣坤、张雨浦、孙永波、吕维峰、孙东生、胡亚枫、张秋阳,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哈尔滨市领导宋希斌,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孙维本、宋法棠、张左己,以及往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赵敏主持会议。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向大会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中指出,2016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人大在我省法治建设和振兴发展中的重要责任和使命担当,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务实,依法履职。一年来,提请省人代会和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4部;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作出审查批准决定6项;清理了76项法规、决议、决定;完成确定10个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对省政府、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备78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认真审查;检查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8个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决定7项;开展了1次专题询问和9项专项视察、专题调研;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8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报告中说,过去的一年,常委会服务大局,通过促进重点产业建设,转方式调结构,现代农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持续改善,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围绕发展,通过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法制化进程,推进司法公正,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在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上聚焦发力。强基固本,通过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依法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常委会和专委会履职制度建设、常委会机关建设、自身建设,不断激发内生动力。
常委会在工作中体会到,始终紧紧依靠省委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突出人民主体地位,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方法。
报告指出,2017年,常委会要在省委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省委创新实施“五大规划”、加快发展十大重点产业、深入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
报告中说,2017年,常委会要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发挥立法对我省全面振兴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增强监督实效,保证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代表服务保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省法院院长石时态作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报告说,2016年,省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报告提出2017年工作意见。
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作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报告说,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眼全省工作大局,主动服务龙江振兴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报告提出2017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英作《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说明中指出,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和解决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重新制定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义华作《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说明中指出,大气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条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回应社会关切、顺应民众意愿、保障民生幸福的必然要求。
大会还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和表决办法。(记者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