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解决省卫生计生委及省中医局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工作中所遇困难的函

26.12.2016  16:35

黑卫规财便函〔2016〕42号

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是两个独立核算的财政预算单位,预算、决算、工资系统均独立运行。依据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财政统发工资专户撤销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和申报工作的通知》(黑地税发〔2016〕85号)要求,两个单位均需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以便开展职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遇到了困难,依据省政府决定,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使用同一个三定方案,共用同一个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书上的机构名称为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因此在办理税务登记过程中,哈市香坊区地税局不同意依据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分别为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办理两个税务登记,只同意办理一家名为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税务登记,但这样办理的话,我委和省中医管理局无法开展税收征管。我委已分别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征求解决办法,得到的结果是不能分开现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也不能将两个预算单位进行合并,因此特行此函,望省地方税务局能够理解情况的特殊性,帮助我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解决此问题的办法,以便能够及时开展职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