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厅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

15.08.2016  18:33

 

7月25日,省林业厅厅长杨国亭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2016年植被恢复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安排使用事宜和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决定。

一、关于2016年植被恢复费安排使用问题

会议听取了财务处、保护处、防检站、推广站等单位关于植被恢复费拟安排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2016年植被恢复费主要用于异地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科技推广、森林资源保护与防火信息化建设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等项目支出。

会议要求,植被恢复费使用要按照占补平衡原则,优先保证非林地造林,造林项目都要落实到全省林业一张图上,确保项目资金不重复不交叉。信息化与数字林业建设要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高起点规划,分步实施,力争用二到三年的时间,改变我省地方林业信息建设的落后局面。加强对植被恢复费使用的监督检查,今年将重点对植被恢复费还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单位将采取停返植被恢复费,暂缓批准新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等措施予以调控。

二、关于2016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使用问题

会议听取了经营总站关于2016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汇报。

会议决定,从重点扶持市场前景好,适合本地发展,能解决职工就业和致富的原则出发,确定2016年国贫困林场扶贫项目,并将其落实到19个建设单位。

会议要求,有关单位要加经扶贫项目库建设,强化扶贫项目建设指导。国有林场扶贫项目要与国有林场改革、产业建设相结合,集中力量,上规模、上水平,通过产业项目发展,使国有林场发生深刻的变化,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三、关于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处分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人事处关于对刑事处罚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汇报。

会议决定,省森林植物园原财务科长徐世伟、省林产总站原财务科长邹靖,均因涉嫌犯罪被有关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徐世伟、邹靖行政开除处分。

 

出席:杨国亭 王瑞斌 张恒芳 郑怀玉 张学武

法规处、造林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资源处、防火办、保护处、人事处、监察室、防检站、经营总站、林产总站、种苗站、三北站、区划中心、推广站、规划院主要负责同志。

记录:陈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