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召开派出监事工作会议

23.05.2018  14:07


会议现场


省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王桂芝


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于晓林


省社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宝民

  为进一步做好监事会工作,更好发挥派出监事监督作用,5月16日,省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王桂芝主持召开省社派出监事工作会议,就派出监事工作提出要求。会上,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于晓林传达了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德胜就这次会议对派出监事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总社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精神、省社监事会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总社监事会和省社监事会2018年调研工作安排。省社机关派出各直属企业监事会主席、监事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王德胜同志就这次会议对派出监事提出的三点意见。一是企业监事会负责人,对股东或出资人负责,省社是直属企业出资人或主要出资人,所以,要对省社理事会负责。党组任命的人员要对党组负责。二是企业监事会在股东会和出资人的领导下,依法依规监督。三是企业监事会负责人要敢于担当,有能力作为,尽职尽责,不能当局外人。

  会议强调,省社监事会工作要按照总社六届五次理、监事会会议和省社六届八次理、监事会(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推动监事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供销社改革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作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管。 要按照社章要求,切实履行监事会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能。要整合监督力量和资源,建立长效信息共享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三是继续推动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 要继续巩固扩大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成果,加强省社直属企业监事会建设,切实发挥社外监事作用。 四是不断加大调查研究力度。 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全系统监事深入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是注重社情民意监督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社情民意信息网络,拓展信息来源渠道,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六是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要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事会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对监事会工作机制的学习研究,探索和创新监事会发挥职能作用的方式方法。

  就派出监事工作,王桂芝同志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依法履职。 要以《公司法》、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法规、社章、省社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切实履行省社出资人代表的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权益,对省社党组、理事会负责。 二是要突出监督重点。 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围绕社章规定的监事会八项职权和公司章程规定开展监督。要把握方向性,确保企业贯彻上级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变;要把握合法性合规性,对企业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兼并重组、产权变更等重大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要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及形成资产情况、企业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及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做局外人、旁观者,不做老好人、“稻草人”,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三是要提升履职能力。 要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能监督;要深入企业,了解掌握情况,会监督;要履职尽责,树立担当意识,敢监督。

  会上,王桂芝同志就调研工作、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处理好本职工作和监督职责的关系提出要求。调研工作要围绕乡村振兴和省社中心工作,结合综合改革和企业发展,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向省社党组、理事会反映情况,提供参考。要采取年度综合报告和重大情况专报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好监督成果。派出监事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监督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履行好省社赋予的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