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改革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11.04.2016  11:42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王彦)省质监局创新思维,改革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传统监管模式,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风险预警能力,确保重点产品质量安全。

  对重点产品实行分类监管。制定重点产品监管目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企业产品质量实际情况、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分别以信用监管、责任监管、常态监管和加严监管等差别化措施,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保护消费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科学编制、有效实施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重点对煤炭、车用汽柴油、农资、机械、电线电缆、建材、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电子商务产品以及消费品等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搜集整理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信息,对风险源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包括以农资产品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保证消费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利民行动”,重点对建材、家具、汽车及其配件、车用汽柴油、消防产品、一次性生活纸制品等八类产品进行集中整治。各地质监部门统一时间、上下联动、集中推进,统筹安排,保证取得实效。

  加强质监行政执法案件办理,通过实行指定管辖、跨区域执法、挂牌督办等方式,严格查处货值金额较大、违法后果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对网络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保证执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度。尽快建立起适应分级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权责对等、权威高效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推动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有效发挥全省“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答复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全社会产品质量监管新格局。

编辑: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