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警方开展硝酸铵专项治理 确保销售信息录入系统

17.09.2014  10:53

  9月1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强化硝酸铵管控,加大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源头治理力度,自今年7月初至12月底,我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将持续开展硝酸铵专项治理工作,确保硝酸铵销售、购买流向信息100%录入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收缴硝酸铵3.605吨、雷管242枚、工业炸药27.15公斤。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硝酸铵为个人非法私制爆炸危险品的必要和主要原料。为进一步强化硝酸铵管控,加大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源头治理力度,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硝酸铵、农用硝酸铵或硝酸铵复混肥私制爆炸物品危害公共安全,自今年7月初至12月底,我省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硝酸铵专项治理工作。我省公安机关围绕“清、录、检、查、打、控”六项措施,全面摸清本地硝酸铵企业相关情况,确保硝酸铵销售、购买流向信息100%录入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硝酸铵信息采集子系统。

  截止目前,我省共排查硝酸铵生产企业1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8家,煤矿、非煤矿山1228家,农用化肥销售点15300余处,社会面重点部位2540处,收缴硝酸铵3.605吨、收缴农用硝酸铵和硝酸铵复混肥11.15吨、雷管242枚、工业炸药27.15公斤。破获利用硝酸铵私制炸药违法犯罪行为2起,查处违法人员11人。

  近日,双鸭山宝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宝清县五九七农场东侧宏业石料场有涉嫌非法开采石矿并非法储存危险爆炸物品违法行为。接警后,宝清县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发现此矿山正在开采,两名正在作业的工人看见民警后立即钻进树林逃离,一人开轿货车从山上另一条路逃离。经对现场的初步勘查,共查获印有硝酸铵磷肥料的袋子37袋,内装疑似自制炸药(硝酸铵已和柴油搅拌)每袋约40公斤,共计约1480公斤。现场发现矿山已利用潜孔钻钻眼6个,其中一个已填充好爆炸物品连接好引爆导线。目前,涉案人员已经到案,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7月初,双鸭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非法制造炸药案件线索后,经警方缜密工作,专案组在老道沟石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人。目前,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2人,收缴雷管242枚、工业炸药27.15 公斤、硝酸铵复合肥193袋、硝酸铵65袋。目前,该案已移送当地检察机关。(作者: 王鑫 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