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企业用工调剂指导意见
11.05.2015 10:48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日前,福建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实施企业用工调剂计划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淡旺季用工调剂、启动“百村千企”调剂、强化校企对接调剂、健全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企业富余人员再就业调剂4种类型用工调剂。
《意见》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发挥引导作用,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方式,整合各类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用工调剂公共服务水平,规范调剂行为,保障调剂各方合法权益。
2014年福建省有24个县、市、区启动了淡旺季用工调剂试点工作,通过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的人力资源调配流动,减少用工的短时闲置,累计调剂解决企业用工短缺超过4万人次。(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1.05.2015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