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第二届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创新论坛召开
2016年8月20-21日,第二届“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创新论坛”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召开,论坛以“中国道路:社会主义与民主”为主题。上海社科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以下简称中马所)所长方松华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崔唯航研究员分别致辞。
方松华研究员在致辞中强调当前创新不易,尤其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创新研究进展缓慢。因此,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建构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是本论坛的方向和重点领域。以此为目标导向,可以从学术系统建构、话语体系建立、学科体系建设、国际视野比较和学术档案挖掘这五个领域来建构原创、完整、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在此基础上,要注重三方面的研究,一是深层历史探析,挖掘历史背后的古今中西问题;二是当代理论建构,使理论更具说服力和解释力;三是从国际视野出发,通过比较分析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和现实。
崔唯航研究员在致辞中指出,应当把论坛打造成特色平台,重点承担对话功能,要深入思想文化层面,从思想史角度和其他文明展开对话。在中西对话的大背景下,要立足中国自身走出新路,通过对话构建中国学术,建构自我意识,进而输出中国思想。
本次论坛围绕“社会主义、民主与中国道路”、“在当代中国语境中重释马克思主义社会政治理论”、“中国革命与近代以来中国道路”、“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当代反思”、“西方激进左翼思潮视域中的社会政治哲学问题”等议题开展了深入的研讨与交流。
会上,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哲学学院教授吴晓明致辞并作主旨演讲,上海社科院原党委书记、中马所名誉所长潘世伟教授对论坛作总结发言。
吴晓明教授的主旨演讲题为“研究中国社会,切中社会现实”,他认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基本的课题就是研究中国社会,而研究中国社会就必须切中中国的社会现实。我们不能用“应当”和单纯主观性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中国社会,一条切近中国社会现实的理论道路是: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出发,对道德和伦理进行区分,理解实在法,即伦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意义,在广义的社会现实和整体视野中探讨抽象法和主观法。不能无批判地、机械式地运用各种理论,将某些正确的观点作无批判性的外界反思与抽象运用。要立足于一国特殊性之上,将伦理和社会历史的观点,通过批判性地反思运用到中国社会当中,深入阐释中国的社会现实。尤其是不能把黑格尔和马克思关于原子式的个体和市民社会理论直接套用到中国社会,而忽视背后深邃的普遍世界历史和特殊现实条件。
潘世伟教授在论坛总结发言中谈到,大规模引进外国知识系统,最终需要消化,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要为当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所用。要紧扣住“我”,阐释“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处于何种方位?对于“我”的解释,要超越“左”、右之争,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系统性和规范性的解释力,能够提出对当下中国、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主体性解释,使之具备必要的内在理论张力、思想上的渗透力,以及与人民对话和与国际对话的解释力。从党的十八大开始,未来新的30年应当有一个发展的大逻辑,既不同于建国后的30年,也不同于改革开放后的30年。这就需要新的理论思考,需要面向外部世界及其变化,面向未来30多年需要做的事情,面向人民,以及面向中国共产党自身。
上海社科院党政办公室主任黄凯锋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崔唯航研究员分别主持论坛开幕式、闭幕式。
此次创新论坛由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上海社科院中马所共同发起,上海社科院中马所“文明比较与中国道路研究”课题组具体承办。论坛聚焦不同主题,计划每年召开一次,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两届。
来自中央党校、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等21所高校与科研院所,《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社会科学报》、《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哲学动态》、《天津社会科学》、《学习与探索》、《学术月刊》、《探索与争鸣》、《社会科学》和《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等数10家媒体与学术期刊的5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创新论坛。
附精彩观点:
曹泳鑫(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当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面临三个紧迫难题:一是科学性。建国60多年,旧有实体被逐步解构,马克思主义话语不在场、不成为主流。马克思主义学者要在论证中国道路上发出声音,进而揭示规律性的东西。二是实践性。要深入中国实践,不能停留在口号,每一项改革都存在价值导向和方法论价值。三是主体性。要培养第一线的实践者和马克思主义学者。
吴新文(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划分为三个历史时期。第一、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和三大改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创和探索阶段,可称为正题;第二、1978年至2012年,可称为反题,是反思改革的阶段,“反”是反思传统社会主义的局限性;第三,十八大开始是综合创新阶段,可称为合题,也是完善和定型时期。
阎孟伟(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资本主义民主是形式化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实质化民主。资本逻辑会造成事实上的社会分化,而社会主义则要消灭剥削压迫和贫富分化,走共同富裕道路,追求实质上的平等。形式化民主和实质化民主,不是真假民主之分。考虑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依据,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市场改革的深化对建构民主政治是有利的,这就需要我们考虑四方面问题:即承认资本逻辑的后果,避免公权力成为利益集团的工具;维护公民平等享有的政治权利和个人自由权利;民生问题;法治问题。
王福生(吉林大学哲学系教授):马克思主义的主旨是解放全人类,思想核心是共产主义,它包括理念和实存两层含义:前者是思想上的共产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条件的学说,包含无产阶级解放客观条件的政治经济学,主观条件的阶级斗争理论。后者是现实和作为实存的共产主义运动,包括建立思想指导下的崭新的社会形态,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内容。
轩传树(上海社科院信息研究所研究员):社会主义不仅仅是目标论,还是过程论。认识社会主义的两个维度是制度维度和价值维度,后者常被我们质疑,被西方推崇。各种社会主义流派的最大共识是价值追求。我们需要结合现实,用时代化、民族化的语言对其进行融合和鼎新。从价值维度思考制度和理论,展望过去、现在和未来。
高云涌(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习与探索杂志社编审、副主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经济基础。公有资本呈现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占居支配地位的社会生产关系;公有资本逻辑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客观现实中公有资本关系的内在联系、运行轨迹、发展趋势的反映,在公有资本本性的逻辑展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逻辑发展和社会主义社会利益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得到了具体体现。
王涛(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要破除西方中心论的“近代主义视角”,从中国历史发展的内在因素和动力来考察中国革命的思想起源,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工作。无论是“中国落后论”,还是“中国超越论”,本质上都是把近代欧洲的历史经验和发展模式抽象成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评价标准,并没有深入到中国社会与思想的内部之中考察近代中国从历史上延续下来的发展逻辑与演变动力。
周展安(上海大学中文系讲师):在认识中国的方法论中,古今中西之争始终是不平衡的,我们对中国的认识基本上是在中西之争中展开的,古今之争虽然有提及,但展开的程度远远不及中西之争。如果把中国看作是一个由若干问题组成的动态集合的话,就会发现,实际上古代并没有因为我们现行世界观的使用而自动隐去,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实际上有相当强的连续性。因此,要在“问题架构辩证法”中把握中国的连续性问题。
陈祥勤(上海社科院中马所副研究员):社会主义是为了克服资本主义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弊端。社会主义在早期已经奠定了它的问题意识:第一是反剥削,也就是反资本主义;第二是反压迫,也就是无政府主义,或者唯社会论。
姜佑福(上海社科院中马所副研究员):中国民主化道路的独特性在于,整个社会民主化程度的提高,主要不是依赖以原子式个人为核心的市民社会的发育以及与此相适应的选举文化与法治文化的发展,而是依赖于以群众路线为核心的党与人民群众辩证关系的发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再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和民主因素的未来发展方向而言,最根本的有两点:其一,是否相信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中国走的是一条与西方平行而特殊的现代化道路;其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恰当处理党的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之间的关系。
张飞岸(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建构具有现实针对性的有效民主理论是大势所趋。与侧重于形式民主的自由民主不同,有效民主强调民主的有效性,即国家治理与民主的统一。它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民主能实现国家治理。这意味着民主是国家治理的手段。第二,国家治理是民主的,它指向实质民主,即政府对不同群体的平等回应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唐爱军(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讲师):社会主义国家在主流意识形态层面要论证两重合法性,并且将二者相“关联”:一是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这两方面的合法性都可以从有效性中得到充实与巩固。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根源于党的“先进性”,并且“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归结到底是比资本主义更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可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了第一个问题,“社会主义本质论”解决了第二个问题。
吴冠军(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当前中国的发展速度和共同体营造已经拉开了距离,从人民主体变成了破碎的共同体,人民不是在场的自然实体。我们需要弥合、重建人民,使群众路线上升为政治理念,这应当成为政治建构的任务。在制度实践层面,应将理念和制度联合起来。治国者需要不断深入到群众当中,不断回应群众诉求。现代民主需要放弃个人生活进入公共生活,而中国的思路则相反,主体是治国者。
夏莹(清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西方民主是妥协政治的产物,缺乏任何超验性原则,只能走向程序正义,其根基在于私有财产和所有权。在不同国家语境中,西方民主和文化移植会产生不同后果,至多只能在程序上而无法在目的上保证正义,超验性原则则相反。我们应当尝试在事件式、小断裂口的基础上推进渐进式改革和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