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关于积极推广并严格规范互联网庭审的通知

17.02.2020  16:23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和省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确保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双鸭山中院发布《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广并严格规范互联网庭审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庭审理案件采用互联网视频方式进行。人民法院认为可以互联网庭审的案件,应当提前征询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做好法律释明、技术辅导和思想沟通等相关工作。互联网庭审的诉讼活动,应当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关于出庭着装、司法礼仪和法庭纪律等有关规定,应当遵守诉讼法关于庭审程序的有关规定,严格庭审程序,确保庭审质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请回避、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调解、上诉等各种诉讼权利。互联网庭审活动,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全程录音录像并存储归档。

    疫情防控期间,双鸭山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引领推动作用,积极探寻线上诉讼服务新功能,不断完善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真正实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