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今年四月,省法院下发《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后,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积极与政府沟通,通报4月15日至4月30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指出其中好的方面与存在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在两级法院精心组织和强力推进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4月30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3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了32.29%,且出庭负责人级别也有大幅提升。在5月25日市法院行政二庭公开开庭审理的原告董日长诉被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中,哈尔滨市政府副市长王沿民(正厅长级)出庭参加了诉讼。这是哈尔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级最高的一次。
下一步,哈尔滨中院将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上进一步发挥引导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要重新学习这项制度,真正认识到推行该制度的重要意义和自己肩负责任,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内在动力。
二是及时掌握全市法院整体情况。自5月22日起,中院开始跟踪每起案件,每周统计相关数据和情况,及时掌握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尽早应对,尽早解决,更好地推进工作。
三是与行政机关逐案沟通。开庭前,办案人、庭长、院领导与被诉行政机关沟通,说明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不能出庭的案件,要逐件上报。基层法院无法协调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及时报市法院行政庭帮助协调;市法院行政庭协调不了的,报主管院领导帮助协调。
四是加大对未出庭案件的通报力度。对每一件未出庭的案件都要公开通报,并抄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同级政法委,让未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真正感受到压力和责任,敦促其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