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王 军
党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科学判断,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和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我们要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提供支撑。
一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税收工作呈现出一系列新特征,最为显著的就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税收职能作用发挥面临许多新机遇新挑战。这决定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税务部门如何“定好位”。过去谈到税收,主要强调其经济属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部署税制改革,使税收职能作用从经济层面拓展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外交等诸多领域,更加深刻地介入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真正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从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服务于国家发展。这既为税收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也对税收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果我们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能不断完善税收政策“工具箱”,科学有效实施税收调控,促进经济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能一如既往地发挥税制改革的突破口作用,助推更大范围更加深刻的改革;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能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能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列;在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道路上,能既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享税收之“利”,又增强我国国际影响力,谋中国特色大国税收和经济外交之“势”,那么,税务部门的站位就会更高、作用就会更彰显、形象就会更优良。反之,则会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有愧于党和国家的信任与重托。
组织税收收入工作面临许多新机遇新挑战。这决定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税务部门如何“收好税”。我国长期以来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不可避免地导致在经济减速时税收以更快的速度递减。当前,全国税收收入总体上由过去的两位数增长转为个位数增长。但随着我国加快税制改革步伐,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将提升经济存量对税收收入的贡献度,使税收增长过多依赖国内生产总值(GDP)特别是生产价格指数(PPI)增长的局面得到改善,增长更具可持续性。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不少地区因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大等原因,税收收入增速可能会下滑或持续下滑一段时间,过去那种“不愁增长”的状况在一定时期内很难再现。但新修订的立法法和预算法对依法征税提出明确要求,修订税收征管法将为依法征管提供更强大的法律保障,国际税制改革将有效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我国经济结构提质增效升级,国家整体经济增长更趋平稳,我国企业在国外获得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和收益,这些都将为税收增长提供更趋稳定的税源。同时,经济结构调整将带来税源结构的深刻变化,一方面,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税源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流动性越来越强;另一方面,随着涉及个人的直接税改革逐步推进,纳税人将在现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基础上增加数量庞大的自然人。这既会使税收征管面临更直接、更尖锐、更繁多的矛盾和问题,又将有效倒逼税务部门加快提高管理的集约化水平,改进税收管理方式。经济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将催生一批新业态、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对税收征管提出新的挑战。但产业化创新将培育和形成更多新增长点,为税收收入增长提供坚实税源基础。只要理性分析、全面看待这些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创新税收管理,就能够找到新出路,实现新突破,形成经济促进税收、税收服务经济的良性互动。
税务干部队伍管理面临许多新机遇新挑战。这决定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税务部门如何“带好队”。全面依法治国,将引领依法治税迈上新台阶,有效促进干部减少执法随意性,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将为从严管理税务干部提供制度遵循和纪律保障。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将有效打击税务行业的不正之风,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益。舆论监督的无处不在,将促进税务干部不断适应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加强对自身言行举止的约束和规范。监督之弦越绷越紧,制度之网越织越密,问责之剑越磨越利,将倒逼税务部门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干部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廉洁从税。与此同时,国家干部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制度即将实施,将有利于税务干部更好工作、更快成长。但也要看到,税务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严格管理有一个过程,只有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税务干部思想多元化的趋势,坚持严管善待,科学教育引导,才能把税务干部队伍带好、激发出活力和战斗力。
二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税务部门要不断提质增效升级,努力开创税收事业的新局面。
改革引领。这是新常态下做好税收工作的动力源泉。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自身改革和税收改革,通过改革解决发展中的难题,扫除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逐步形成与经济新常态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治税理论、制度安排、技术手段、工作作风。开放也是改革。要以开放的眼光和胸怀,博采众长,兼容并蓄,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各行各业、国际同行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向社会和纳税人开放,积极走出去经风雨、见世面,推动税务行业成为形象良好、受人尊重、拥有较高满意度的行业,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把科技创新作为改革的重要引擎,顺应新科技革命孕育突破的大趋势,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和优化步伐,让信息化的技术支撑、信息保障、业务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释放改革红利、开放红利、科技红利,让税务系统一切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法治引领。这是新常态下做好税收工作的规范保障。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坚持用法律的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税收工作,不仅要依法征税、依法管理、依法服务,而且要依法带队,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深化税收改革、推动税收发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税收关系、规范税收秩序、化解税收矛盾,使税收现代化建设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顺利前行,为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有力的税收法治保障。按照法治化的要求,抓紧修订不适应新常态的制度机制,同时,探索制定目前缺乏的制度机制以及时总结提升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各项税收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文化引领。这是新常态下做好税收工作的精神感召。好的文化一旦形成,就会起到“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的效果。要以事业感召人,通过深入开展税务精神大讨论,让每一位税务干部都来思考光荣的税收历史、优秀的税收传统、义不容辞的税收责任,从内心深处激发对税收事业的使命感,让志不求易、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成为税务人的座右铭,让永不自满、永不停滞、永不懈怠成为税务部门的生动写照,让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和岗位就是责任的敬业精神牢记心间。关心爱护干部,增强其对税务大家庭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大力推进税务文化和税务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就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精神高地,创造富有时代气息和税务特色的文化精品。
三
税务部门要自觉把税收置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去谋篇布局,用新的税法体系、税制机理、税收政策、服务水平,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添彩。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要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努力完成国家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面对组织收入工作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要坚持依法征税,杜绝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进一步深化税收分析,深入推进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征管改革,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步伐,积极稳妥试行税收征管规范,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征管质效,努力防止税收流失。
稳步深化税制改革。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积极推进消费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方面改革,在推动建立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上再迈一大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的要求,深度参与国际税改,维护我国税收权益,服务对外开放大局。
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落实税收法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做好加快税收立法进程的有关工作,形成科学完备的中国税收法律体系,并不断扩大和提升国际影响力、话语权。规范税收执法,分期分批推出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打下透明用权、阳光行权的坚实基础。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涵盖税收执法业务全过程、各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领导干部带头,重点抓好总局、省局、总局各司局领导班子成员,使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水平。主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问题、重大改革,特别是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有针对性地创新服务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税收服务水平。按照中央关于实行结构性减税的要求,重点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扩大涉税业务“同城通办”覆盖面,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功能。认真实施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