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法院赴外省执行案件促执行和解

15.10.2019  01:22


    穆棱市法院立案执行了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需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25万余元。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也去向不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近日,穆棱市法院执行干警得到消息,被执行人李某出现在山东省日照市。执行干警赶赴日照市,经查询,李某在当地银行有1.89万元存款,还有一辆汽车,同时摸清了李某行动轨迹。

    穆棱市法院决定扣押被执行人李某的车辆,经协调,日照市东港区法院执行局派出3名法警及1辆警车协助执行。

    在某小区内,两省法院执行干警将正在驾驶车辆的被执行人李某拦下,当场扣押车辆,并将李某传唤至东港区法院。执行干警向李某详细讲解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迫于执行压力,李某终于同意还款。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李某以车抵顶部分债务,剩余欠款按月履行,并由被执行人李某的姐姐提供执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