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院: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穆棱市院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强化内部监督。 该院于1月21日-31日,利用10天时间,采取科室自查和抽调业务骨干抽查的方式,对2014年度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在检察委员会上进行了通报,并限2月末全面完成整改,达到“查出一个问题、整改一个问题,杜绝类似问题”的目的,逐步规范司法行为。根据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穆棱院紧紧抓住具体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着手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和步骤规范起来,引导和警示干警对案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
剖析解决程序不规范问题,强化审判监督 。 1月26日,该院公诉科就案件程序衔接规范问题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举行沟通会,对审查起诉后立案、出庭通知时间、庭前会议、刑事判决书送达、退回补充侦查等环节容易出现的不规范问题逐个剖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在立案,送达出庭通知书、刑事判决书,退回补充侦查,诉讼中止、诉讼终结程序等问题要严格履行法律程序达成共识,并立即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确保规范化执法。
召开规范执法办案联席会议,强化侦查监督。 1月27日,该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就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及证据存在的瑕疵问题,与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及各科所负责人召开了规范执法办案通报会。会上,穆棱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负责人针对公安机关在证据收集方面存在讯问环节上不合法、到案经过叙述不明确、现场勘查、检查取证中存在瑕疵、录音、录像不完善及个别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移送至检察院后,到外地不报告或不知去向、部分保证人不具备保证人资格、换押手续不完备等问题进行了通报。重点阐明了公安机关要强化规范化执法,对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坚决避免再次发生,对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案,保证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