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院规范司法行为做到立行立改

25.05.2015  15:18

检察院能如此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更要严格规范行为了……”这是穆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主动登门征求意见时,相关单位发出的感慨。

穆棱市检察院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自查自纠与征求意见相结合,坚持立行立改,以“制度化、公开化、信息化、常态化”促进司法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执法水平。

一是以制度保障规范执法方式。坚持以制度为保障,建立健全各项办案、办公制度,形成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如公诉科规范《公诉业务探讨例会制度》、《内外办案联动机制》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共同制作《规范、学习法律文书及执法程序制度》,保障办案安全;控申科建立《涉检信访听证制度》,保障信访人充分发表看法和意见;办公室出台《公务接待及食堂管理制度》、《院经费管理办法》、《院领导值周工作管理办法》等,保障检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是以检务公开规范执法方式。坚持以“阳光检务”为前提,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要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如案件管理办公室主动向社会公开影响较大、群众关注的重大案件信息,提升文书的质量和说理性;监所部门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和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卡,保证在押人员充分享有知情权;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听审改革,探索深化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增加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三是以案件评查规范执法模式。坚持以案件评查为中心,提高办案质量,提高检察机关整体业务素质。如检察委员会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对2014年办理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活动。对抽查和发现的问题在检察委员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将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步骤进行规范,引导和警示干警对案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反贪局开展了“执法办案回头看活动”,组织干警对案件质量大摸底,通过案件承办人交叉评查和观看全程同步录像,查找自身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促使干警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司法不规范的问题。

四是以征求意见规范执法形象。在自查整改阶段,该院不仅开门纳谏、广征意见,还通过走访各级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发放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表、邮寄信函、召开专题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公布网上邮箱、开设专线电话等方式,积极拓宽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途径,确保全面客观地收集意见、建议,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走访各级党委、市直机关和企业27个,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7人,向人大代表邮寄征求意见函30余封,共计发放调查问卷100余份,收回105份。邀请乡镇民政、司法局、土地、城建、派出所和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召开座谈会2次,共收集意见建议16条。下一步,访院将逐条梳理问题,认真研究意见,及时整改问题,从而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全院干警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看到变化、见到成效,确保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