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年 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同比上升32.97%
21.05.2016 11:10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0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同比上升32.97%。
黑龙江省高院副院长邹鹏介绍,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各级法院开始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在黑龙江省截至今年4月3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95182件,同比上升32.97%。各级法院初审(一审)案件共登记来院诉讼387536件,符合起诉条件当场办理358908件,当场立案率为92.61%。在已登记立案的初审(一审)案件中,民事案件306657件,同比增长31.86%,行政案件4950件,同比增长188.97%,刑事自诉案件200件,同比增长150%。
当前全省各级法院立案登记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诉讼渠道更加畅通,立案更加便捷高效。但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伴随着社会各界的认可与赞誉,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也面临新的困难和问题:部分群众对立案登记制的认识存在误区,不符合法定条件却要求法院登记立案的情况大量增加;滥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凸显,法官工作压力明显增大。面对改革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省法院将继续坚持履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完善配套机制等方式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记者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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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20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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